一、 測試時間地點安排:
專業項目 |
報道抽簽時間 |
測試開始時間 |
地點 |
舞蹈 |
5月5日7:40 |
5月5日8:00 |
體育館一樓舞蹈排練廳 |
聲樂 |
5月5日8:40 |
5月5日9:00 |
科學館一樓音樂教室 |
器樂(弦樂) |
5月5日9:40 |
5月5日10:00 |
體育館一樓器樂排練廳 |
器樂(打擊樂、管樂) |
5月5日10:40 |
5月5日11:00 |
體育館一樓器樂排練廳 |
二、測試流程
1.按報到時間到參加測試地點資格審查
復試考生需自備服飾和樂器(馬林巴除外)、伴奏音樂,還需攜帶以下資料,并將復印件按B、C、D順序裝訂成冊:
A.近期1寸照一張;
B.學生手冊原件及最近三學期的成績和評語復印件;
C.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與復印件;
D.市級(含)以上專業獲獎、考級證書原件與復印件。
2.現場資審確認后可以參加測試的考生在檢錄處檢錄準備參加測試
3.測試完后離開測試場地,測試結果將于5月9日在學校網站公示
三、資格審查要求:
1、初中階段在長沙市“三獨”比賽中獲二等獎(含)以上獎項。
2、未達到以上條件而確具某項潛能,經學校初步審核,并參加長沙市教育局組織統一的特長資質測試取得資質認定書的,具有特長生報名資質。
四、測試專業內容及評分辦法:
1、舞蹈
(1)舞蹈基礎能力:
項目 |
軟開度 |
技巧 |
總分 |
分值 |
20分 |
20分 |
40分 |
(2)自選劇目表演(穿演出服裝,自備伴奏音樂):
項目 |
藝術表現 |
形象氣質 |
總分 |
分值 |
40分 |
20分 |
60分 |
2、聲樂:
(1)音樂基礎能力:簡譜視唱(合格或不合格)
(2)自選曲目表演:
項目 |
方法 |
音準 |
節奏 |
音色 |
音樂表現 |
形象氣質 |
總分 |
分值 |
20分 |
10分 |
10分 |
20分 |
30分 |
10分 |
100分 |
3、器樂:
(1)音樂基礎能力:五線譜視奏(合格或不合格)
(2)自選曲目表演:練習曲、樂曲各一首(考生需提供樂譜一份,主評委有權要求從作品的任意段落開始演奏,并喊停)
項目 |
方法音色 |
音準節奏 |
演奏技巧 |
音樂表現 |
表演儀態 |
總分 |
分值 |
20分 |
20分 |
20分 |
30分 |
10分 |
100分 |
五、復試入圍名單:
1、舞蹈(14人):朱可、徐暢、肖奕瑤、吳茜鈺、魏唯、彭璐瑤、巴荔、謝芷琪、劉佳瑞、唐藝珊、李若妍、張若妍、全海容、何佳蓉
2、聲樂(13人):向晴嫣、張雨欣、方舒祺、談楚博、肖姿宇、吳宇亮、謝東栩、楊雨蒙、周子程、張舒哲、張木柔、曾天資、莫文菲
3、器樂(26人):韓子衿、金家伊、李怡然、熊子銘、朱怡錦、高強、黃黎民、劉懌凡、朱萬年、李希然、張尚可、劉涵睿、彭子馨、周琪、陳俊旭、羅翃瀚、譚博議、彭子芮、吳怡然、彭義博、孫奕瑋、張賢山、杜龔平、張新世、王樂康、段睿杰